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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物质帮助权【温州人才免费网 www.wzrclt.com】

来源:瑞安群英人才网 时间:2013-12-19 作者:qunying 浏览量:

物质帮助权是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就业机会时又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物质帮助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劳动者而言,主要通过社会保险来实现。市场经济对于劳动者的风险表现在劳动力市场的系统风险之中,具体为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劳动者及其家庭通过劳动获得其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劳动力市场的系统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不能依赖劳动者及其家庭来抵御,只能依靠社会力量加以解决。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强行性规范,决定了社会保险当事人不得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保险以及选择保险项目。被保险人和用人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承担缴费义务,而且不能自行选择缴费标准。社会保险的基本属性就是它的强制性。通过物质帮助权的实现,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此外,社会保险作为物质帮助权实现的主要方式,还有以下特征:第一,社会性。社会性包括保险范围的社会性,各类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被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保险目的的社会性,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既反映社会政治的进步,也促进经济发展;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的保险制度,由国家立法确认和保护。第二,互济性。互济性一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另一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险基金平衡调剂,将个别劳动者的风险所形成的损失和负担在缴纳保险费的多数主体间分摊。第三,补偿性。劳动者享有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的,各项社会保险的给付集中地反映了其补偿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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