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77-65883052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法务咨询

员工提前一月书面辞职单位不许,这是违法吗?

来源:瑞安群英人才网 时间:2013-04-05 作者:qunying 浏览量:

我已经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老板提出辞职,但老板就是不同意,说如果我走的话就扣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昨天,在温州打工的贵州人小许向本报打工热线投诉。

按法规辞职仍遭公司拒绝

小许是贵州人,已连续在温州市瓯海一家眼镜厂打工3年。去年他与眼镜厂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今年4月合同已到期。之后,眼镜厂没有和他续签劳动合同,但他继续在眼镜厂上班至今。今年6月,因为家里有事,他想辞职。考虑到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他于3月5日将书面辞职报告交给眼镜厂负责人。但这名负责人说厂里人手紧张,不同意小许辞职。前两天,小许再次向眼镜厂负责人提起辞职的事,但这名负责人仍不答应小许辞职,还说如果小许自己离开的话就不支付余下的工资。

眼镜厂一般是当月工资下个月15日发放,我3月的工资已于4月15日拿到了,但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老板就会扣押我4月的工资。这个月我干得比较多,工资有3000多元。如果我自己辞职后老板真的扣押我这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小许说。

“不同意辞职”并非个别

小许的遭遇并非个别现象。近段时间以来,本报打工热线连续接到多起类似的用人单位“不同意辞职”的投诉。

10月14日,四川籍民工周金新向记者反映,前几天老家有人打来电话说他妻子生病住院了。于是他向厂长提出辞职回家照顾生病的妻子。但厂长说最近订单多人手紧张,只同意他预支点钱寄回家,不同意他辞职。但他担心妻子生病没有人照顾,坚持要回去。后来他向厂长递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但厂长不肯接收,说如果他回家的话就别想得到最近两个月的工资。记者从我市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不同意辞职”现象在实际的用工过程中的确比较突出,近期劳动部门也接到多起类似的投诉。

用人单位不得剥夺员工辞职权

记者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审理科科长取得了联系。科长说,小许今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眼镜厂没有和他续签劳动合同,但他继续在眼镜厂上班至今,这段时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在无劳动合同约束的情况下,小许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无须经过眼镜厂负责人批准。眼镜厂负责人以扣押工资来限制小许辞职的做法剥夺了劳动者的辞职权,也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关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在5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等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科长提醒说,小许可以就眼镜厂拖欠工资的行为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群英人才网旗下站—【瑞安人才网】 发表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瑞安人才网公众号、APP、小程序属群英人才网瑞安地区招聘找工作自媒体信息推广服务平台 Copyright © 2016-2018 www.wzrc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英人才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麻志勇 浙ICP备07031266号-1

地址:浙南人力资源产业园603-1/浙江省瑞安市上望电信局一楼西首 EMAIL:1093474001@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