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个体经营者;中小微企业。
(二)贷款条件: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需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人群”)。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招用“贷款重点人群”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每人20万元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贷款额度和利率由银行核定,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程序:申请--审核(人社部门、银行协同审核)--发放贷款(银行)。个人或企业向指定的合作银行提出申请
(四)办理程序:个人或企业向指定的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审核(人社部门、银行协同审核)--发放贷款(银行)。
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领
(一)贴息对象:已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和企业。
(二)贴息条件:在指定银行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满还本付息无逾期的。
(三)贴息标准和期限:贴息利率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实际发放利率。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四)瑞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线下申报。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首次创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在所创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
(四)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报。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就业的(在所创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包括本人)。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报。
五、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报。
(二)(一)补贴对象: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三)(二)补贴条件:首次创办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带动2人以上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
(四)(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四)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报或瑞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线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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