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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惩罚制度

来源:瑞安群英人才网 时间:2014-03-11 作者:qunying 浏览量:
一、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1、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2、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3、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4、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5、开除:予以解雇。
二、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2、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三、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6、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7、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3、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6、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7、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干部连带处分)
8、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9、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10、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五、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1、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3、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4、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10、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1、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1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3、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4、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1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16、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7、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8、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19、参加非法组织者。
20、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21、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六、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1、嘉奖与警告抵销。
2、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3、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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