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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一定要懂得这些!

来源:群英人才网 时间:2022-11-13 作者:群英人才网 浏览量:

作为一名劳动者,特别是年轻人刚开始工作,您知道应该怎么寻找一个稳定的工作?怎么在入职前就为以后打好基础?在入职前,一定要对拟入职的单位有个全面了解。首先要了解拟入职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的发展前景,工作环境,薪酬待遇和福利等情况,这是考虑该单位是否可为劳动者长期工作的基础因素。其次,了解该单位劳动争议是否过多?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合理?这是为员工能否稳定工作,避免劳动争议的因素。再则,您对劳动法律法规知道多少?劳动合同知道怎么签吗?试用期怎么约定?薪酬标准与福利待遇怎么约定?五险一金怎么约定?约定服务期有什么条件?竞业限制怎么约定?当您的劳动权益遭侵犯时,您该怎么办?今天,劳动法律师给你上一堂入职法律课。

一、要知道劳动合同怎么签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

1、用人单位的名称要具体准确,核对录用单位与加盖公章名称的一致性。

2、劳动者个人信息要准确,与身份证件的信息一致。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证明要真实,证件要合法有效。劳动者要在合同中本人亲手写签名。

3、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注意约定相关的劳动期限,包括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的约定,要明确具体;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能否调整,也需要做出明确约定。

5、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的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4小时,工作的天数也不得超过6天。这涉及到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和休息权的保护。

6、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注意单位施行的薪酬形式。劳动报酬中,包括基本工资、提成、津贴及加班费等费用的约定,是清楚详细明确。

7、劳动保险:劳动保险即社会保险,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并承当一定比例的保险缴纳费用,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其中,也包括了住房公积金。特别注意弄清楚单位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8、劳动保障:劳动者从事高危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以及做好安全措施,预防职业病。

9、其他必要的事项:培训、专项培训及服务期、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试用期与转正考核

上面已讲过试用期的规定,现主要讲一下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内,单位一般会降低报酬标准,这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到期,涉及到劳动者能否继续在单位获得稳定的工作。这一般取决于单位的考核制度。有的用人单位为获得廉价劳动力,试用期满便辞退员工,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就业权。为防止劳动者权利被无端侵害,入职时应注意单位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对劳动者工作符合考核标准的,单位不得随意辞退。法律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单位出现因(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员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薪酬标准与福利待遇

有些单位为规则法律,在招聘时承诺的工资薪酬与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不一致,给劳动者维权带来障碍。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薪酬形式、工资组成类型、最低不得低于多少,要清楚、详细明确约定,写在合同中。

四、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

规定服务期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由于用人单位通过出资培训等提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具有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能力。如果他们觉得有利可图就签。在这一前提下,应当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特殊待遇,同时允许企业获得相应权利,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鼓励其加大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

服务期的时限,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服务期的约定,并不影响在出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后,解除劳动合同。

五、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社保种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俗称“五险”。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要注意当地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规定。

五险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六、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七、劳动权益的维权方法

如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权:

一,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三,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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